任丘村镇银行关于与任丘市宏星达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现将本行与任丘市宏星达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任丘市宏星达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授信490万元,期限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8日,由任丘市华瑞商贸有限公司任丘市强力石化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任丘市宏星达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与我行股东任丘市华瑞商贸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属于我行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手情况

任丘市宏星达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位于任丘市北环路西凉村北,法定代表人李森林,男,现年59岁,初中学历,户口所在地为任丘市西凉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万元,其中李森林出资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与实物。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停车场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定价政策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贷款年利率执行一年期LPR市场报价利率加240基点,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3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16073.32万元,任丘市华瑞商贸有限公司单一主体授信额度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04%,其关联方在我行全部授信额度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6.09%,授信额度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五、会议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业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该笔授信有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本行第五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负责人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负责人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控审批程序发表书面意见,认为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5月14日